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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韬略原创--湖南省长沙县2020至202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大数据报告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概述


一、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追诉标准详见下表:

大数据分析报告


本次报告的案例来源于 Alpha,选取了长沙县 2020-2022 年 月 日的41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裁判文书,从量刑情节等维度对该地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部分审判规律进行分析。

检索条件:

数据采集时间:2022 年  1日

案例来源:Alpha 案例库

案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再审

文书类型:判决、裁定

地域:湖南省长沙县

年份:202020212022

(一)毒品种类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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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索到的案例中,35例涉及毒品甲基苯丙胺(粉状俗称“冰毒”、片状俗称“麻古”),占比85.4%,占案例的绝大多数;

2、4例涉及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占比9.8%

3、3例涉及毒品海洛因,占比7.3%

(二)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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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首、坦白

3例自首,占比7.3%37例坦白,占比90.2%,坦白的比例较高。

2、立功

6例立功,占比14.6%,立功率较低。

3、认罪认罚

30例认罪认罚,占比73.2%,认罪认罚率较高。

4、毒品前科再犯、累犯

毒品前科再犯和累犯均有8例,均占比19.5%

(三)取保候审情况

在本次检索的案例中,有3个案例中有当事人曾经被取保候审,成功取保候审率7.3%。在这3个取保候审案例中,有1个案例具有传染性疾病,有2个案例为从犯,3个案例均有坦白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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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量刑情况

1、整体量刑情况

在本次报告的41份裁判文书中,没有无罪和免于刑事处罚案例。由此可见,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旦到了审判阶段,做无罪辩护成功的几率极低。

4.PNG

此次样本中,没有判处拘役或缓刑的案件,全部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罚金刑适用情况

在全部41例并处罚金的案例中,共涉及59名被告人,被判处的罚金数额大多为一万元以下,具体数据见下图:

(五)二审情况

此次样本中,有8个案例进入二审,其中7个案例维持原判,1个案例在审理过程中撤回上诉,无案例被改判。

(六)委托辩护律师情况

41份裁判文书中,共有11例有律师辩护,律师辩护率占比26.8%,律师辩护率低。其中有1例是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人占比2.4%

(七)不起诉情况

通过检索长沙县2020年至2022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共有3例不起诉决定书,其中20212例,2020年一例。3例均为证据不足不起诉。汇总如下:

1,长检刑一刑不诉〔2021Z1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长沙县公安局认定的上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2,长检刑一刑不诉〔2021Z2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长沙县公安局认定的上述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3,长检刑二刑不诉〔20202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二次,本院仍然认为长沙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孙某某贩卖毒品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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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2020年至202291日,长沙县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涉及主要毒品种类为甲基苯丙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占比较多,均并处罚金,罚金一万元以下占比较高。所有提起公诉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最终的裁判结果都是有罪,进入二审的案件均维持原判,改判率为0。这也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势、有效震慑了涉毒犯罪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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