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24

2022-11

韬略新案例--中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金X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0413日,中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X公司)与湖南金X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X胜公司)签订买卖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战略合作协议》。前期双方合作良好。
2020年 7日,金X胜公司负责口罩购买业务的负责人吴某某要求中X公司备货501000个外科口罩,并备好《购销合同》,合同总价为 1002 000元。同时,吴某某强调本次口罩上飞机后才付款。同日晚上,金X胜公司业务员钟某收到货物后,根据吴某某、以及案外人李某的指定,并经过中X公司财务人员的许可,将货物送到一家超市储存。2020511日,金X胜公司将运费支付给中X公司。
2020527日,中X公司要求金X胜公司支付货款未果。2020年 1116日,金X胜公司负责口罩购买业务的负责人吴某某最终答复涉案口罩在香港滞销,要求中X公司帮忙出售或者拉回口罩。金X胜公司拖欠货款至今未付。

微信图片_20221124092855.jpg


客户要求对方支付欠付货款并赔偿损失


解决方案

1、经向委托人了解,中X公司与金X胜公司之间购销合同业务联系是通过微信群“中XX胜财务对接”进行,金X胜公司负责口罩购买业务的负责人吴某某是群主,案外人李某是吴某某拉入进群。根据该微信群聊天记录可知,涉案口罩是金X胜公司负责口罩购买业务的负责人吴某某要求中X公司发货的,送货地点也是金X胜公司工作人员跟案外人李某对接的,同时,X胜公司也支付了中X公司运费。故中X公司与金X胜公司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金X胜公司并未拒收货物,也未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应当依约支付货款,现金X胜拒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协议约定,“如一方违反协议,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律师费等费用”。据此,可主张由金X胜公司承担中X公司的律师费损失。

法官判决

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采纳了我方的观点,认定中X公司与金X胜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金X胜公司拒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金X胜公司支付货款款1002000元、逾期利息、中X公司律师费50000元。该判决完全达到了客户的预期。
附判决书首、尾页:


首页

专业领域

咨询热线

关于韬略